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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培训教育学校奖惩制度
1、奖励员工优秀事迹的表彰,由所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人行部审核后,报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范围内公示颁发学校级奖励分为以下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嘉奖、特别晋级,由人行部和校长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发放奖金100元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随时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者;B、持续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有具体事实者;C、对社会有显著积极贡献者;D、其他同等功绩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200元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B、为学校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学校避免重大损失者;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学校利益者行为;E、其他同等功绩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发放奖金300元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减少学校损失B、维护学校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C、其他同等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嘉奖或特别晋级,并给予晋升工资等级或职务等奖励A、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被视为学校同仁的表率者;B、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C、其他同等功绩者
2、处罚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人行部核实后,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罚分为以下三种申诫、警告、记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诫,并扣发当月工资100元A、初犯错误,对学校有轻度损害者;B、对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者;C、其他同等错误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A、未经许可擅自在学校内推销物品者;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D、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E、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F、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G、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A、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学校声誉,情节较轻者;B、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C、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D、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