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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信息采集通知各乡镇场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为了落实常组通号《关于做好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掌握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的情况,加强联系与交
[2007]37**流,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次队伍建设,我区将建立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现就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凡鼎城籍在外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论是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还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只要学术技术水平高、贡献突出、影响较大,都属于信息采集范围具体条件为⒈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或曾经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⒉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拥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固定资产在五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主⒊获得博士、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⒌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⒈建立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是实施人才兴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人事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信息采集工作⒉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和层次⒊以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建立本单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⒋请各单位如实填写《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和《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年月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00871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