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交通安全责任书日兴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所辖村(居)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村(居)委会必须完善辖区内所有道路的警示标志和安全保障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1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村(居)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3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村(居)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4
三、考核办法
5、镇政府每年月底前对各村(居)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
112、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镇评优活动2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若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人为当然责任人日兴镇人民政府村(居)单位(盖章)(盖章)负责人负责人二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