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高强工作服管理规定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洁白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3鞋等、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污垢、掉扣、错扣、脱线现象、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帽5
三、工装配制说明
6、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内,可发放工作装、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费用;被辞退3时,收取服装费用4100%
四、处罚措施70%、各门诊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医务人员遵守本规定、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勤,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1、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元
2、各门诊在一个月内医务人员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人次或该门诊医务人员总数320的,该门诊负责人罚款元
43、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20%
1005、医务人员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工装穿满两年的,公司统一更换,不扣除任何费用6
五、本规定由各门诊负责具体实施;由总经办负责监督、执行7
六、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年月日总经办
2014112013.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