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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殡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户责任制
一、干部包户的原则全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分为个责任区个责任小区,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任小区责任人,并直接包户,实行干部包户责任制⒈镇长对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分包全镇个责任区,负责协调、统筹各责任小区的工作,并向镇长负责镇政府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直接包户,向责任区负责人负责⒉镇卫生院、各村委会等单位及机关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和学校教职员工有责任向责任小区的责任人提供有关情况,并对其负责⒊各机关单位的第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包户责任人,并向镇长负责
二、包户工作任务和要求⒈掌握包干户的人员死亡、火化情况,对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及时向责任区负责人和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汇报,并主动上门做工作⒉宣传贯彻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确保责任小区内火化率达以上⒊完成其他有关殡葬管理的工作任务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⒈责任小区季度无出现土葬,火化及时,无瞒报、漏报、错报死亡人员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可按镇有关考核规定给予奖励⒉责任区完成年度任务,无土葬,火化率达的责任区,在年终发奖金时各责任小区责任人(即包户的镇、村干部)每人给予元的奖励
(二)处罚⒈对只完成镇下达的当年火化任务数的(不含)以下的村委会(责任区),在村委会年终考核时此项工作不能计分;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的村委会计分;对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的以上(不含)而又达不到的,以为基数,每超个百分点计分(例某村委会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为,则该村委会年终考核时殡改工作的考核分为分)⒉对不能完成镇下达当年火化任务数的责任区,责任区的负责人和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人扣元⒊没有及时发现人员死亡情况,造成死亡人员没有实行火化造成土葬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元⒋土葬后能落实起棺火化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元⒌土葬后经包户干部做工作能自行起棺和自理火化费的不奖不扣⒍每瞒报、漏报、错报死亡人员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人每例扣元⒎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落实,否则参照以上规定同等处理
(三)为确保殡葬管理工作干部包户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时间到位、奖罚兑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上至项每季度兑现奖罚一次
四、汇报和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查制度
(一)汇报制度各责任小区责任人每月号前将责任小区上个月的殡葬管理工作情“”况向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汇报一次,各责任区负责人每个季度向镇长汇报一次本责任区的工作情况
(二)检查制度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组织、纪检、司法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小区和责任人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直接上级镇党委、政府如上级有检查的,以上级检查结果为准
五、本规定从年月日起执行附镇殡改工作责任区责任小区及责任人一览表××市镇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