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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检查及督导方案为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赣财库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赣财监
[2012]5字号)精神,县局将于近期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核查及督导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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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清家底县财政部门于月底前对本级业务股、下属事业单位具有财政管理职能的财政资金专户(下属事业单位自身的经费账户除外)进行摸底统计并登记2造册
二、全面对账县乡财政部门于月底前完成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情况的逐笔核查工作,检查资金活动是否真实准确与代理银行要进行上门对账,确保账表相2符、账实相符
三、账户归口按照预算与执行分离、管理与拨付分离的原则,财政资金专户应于月中旬前全部移交同级国库股归口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应立即充实人员、健全机构设置,完善管理职能3
四、健全制度财政资金专户集中到国库股归口管理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安全内控制度,加强拨款印鉴管理,建立空白凭证的领用核销制度,完善两级对账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环节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县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监督到位、责任落实,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六、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的清理整顿工作,对镇乡(街道办)财政所资金账户没有开户依据的,一律予以撤销
七、信息报送各镇乡(街道办)财政所要按照《财政资金专户基本信息表》的要求填列本财政所的资金安全管理核查及督导情况,并于月底前汇总上报县局国库股2
八、责任追究对于未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资金安全管理核查工作、隐瞒真实情况或工作不力的,追究财政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局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成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个财政所各资金账户及印鉴支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由乡财局形成督导检查报1123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