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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及其形成的基础与依据殷武法律原则是一个部门法存在的根本,任何部门法如不能归纳、总结出若干自己的法律原则,而只依赖于某种价值取向,则难以构造出一套严密、周全的理论和相应的体系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其核心是如何税收法律关系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建设中的主要理论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但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还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对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和依据作以探讨
一、关于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各种观点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义,有人认为税法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税)双方应普遍遵循“的法律准则也有人认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是规定或寓意于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法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规”“则对于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学者观点不一,论述颇多年刘隆亨教授”最早提出税法制度建立的六大基本原则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借鉴1986和参考西方税法基本理论,将西方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和社会效率原则介绍到我国,研究如何确立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到目前为止,仅从数量上看,我国学者对税法基本原则的概括就有三原则说、四原则说、五原则说、六原则说等四种,即使所主张的原则数目相等,不同的学者对各原则的表述、概括又不仅相同徐孟洲教授根据价值取向将税法基本原则区分为税法公德性原则和税法政策性原则税法公德性原则涵盖以下内容()保障财政收入原则、()无偿征收原则、()公平征收原则、()法定征收原1则、()维护国家主权原则税法政策性原则包括税法效率原则、税法宏观调控234原则而刘剑文教授将税法基本原则界定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5率原则还有学者认为税法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税收民主主义原则税法学界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意见归纳起来有十几项之多()财政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实质征税原则、()合理征税原则、()平等1234征税原则、()普遍纳税原则、()简便征税原则、()税收重型原则、5678()宏观调控原则、()无偿财政收入原则、()保障国家主权和经济利91011益原则、()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税收民主主义原则、()税121314收公开原则、()保障财政收入原则等等151617我国学者以上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难免存在以下嫌疑()以偏盖全,将某一具18体法律制度当成税法的基本原则;()未能正确界定税法基本原则之定义,将税1法或税收的某些职能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混淆了税法原则和税收原则之概2念3
二、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1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1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2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3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4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5、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2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就没有税收之公平;具体又1包括()纳税地位平等原则,()赋税分配公平原则,它可分为横向公平与纵12向公平,横向公平只能力相同的人应纳相同的税,纵向公平指能力不同的人应纳不同的税()税收执法公平原则,也称为平等对待原则,即税务机关在运用税法时必须公正合理,对于情况相同的人应给予相同的对待
3、税收效率原则指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税收收入,并利用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税收的效率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大方面3税收行政效率是通过一定时期直接的征税成本与入库的税率之间的比率而衡量,即表现为征税收益与税收成本之比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征税对纳税人及整个国民经济的价值影响程度,征税必须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为最小,即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税率
三、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基础和依据对上述我国税法基本原则之判定是依据以下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基础和依据而得出的结论、基本原则法理之构成要件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理论基础法理学告诉我们,一项法律原则是否能成为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至少要满足1此条件()该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指导性;它能够作为该部门法的各项具体制度得到应用,即该原则在该部门法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性()该原则必须具有贯1穿性;原则内容能贯穿该部门法的总则与分则,能贯穿于该部门法任何具体制度2()该原则具有独立排他性;该原则须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相互区别,不被其他原则所吸收()该原则须具有能反映该法本质特征的专属性,反之则不能3作为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须具有合宪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4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的母法,该原则的确立须依据宪法,原则的内容5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也只有符合上述法理规定的几个条件“”后,才能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现实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一定的生产关系的2反应任何一国的税法基本原则通常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决定下构建的,其核心是税收法律关系应适应一定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各项经济活动都围绕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进行税法,作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经济决定税法,税法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一条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经济决定税法,就是要求我们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确定税收负担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充分发挥税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税和发展经济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必须强调税法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而税法的基本原则则是税法的灵魂,它必须能够反映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对于税目、税率、课税依据、课税对象、税收的开征、停征、负征、减免、退税、计税以及纳税的程序都必须做出符合经济要求的法律规定,这些均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在要求其次,党的政策也强调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而社会主义市场本身是法制经济,法追求的价值即是公平、正义、效率;因此,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要求税法也难体现正义的精神,体现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故税法的基本原则应涵盖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最后,市场经济需要完善的法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需要国家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管制,需要完善的法制对它进行调整,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国家必须对经济“”进行适度的干预所以,体现国家意志的税法理应是贯彻这种意图,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更应理当其中体现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意志、当代西方税法基本原则的发展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历史依据西方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始于世纪,首次提出税法基本原则的是英国的威廉配3弟,他认为税收应尽量公平合理,对纳税要一视同仁;税收负担要相对稳定,不能17·超过劳动者的承受能力;征税时间要选择适宜等,因此提出赋税的公平、简便、节省三项原则;()而德国的学者倏士第发展了威廉配弟“()的思想,他提出自愿纳税、合理征税、平等征税、依”·法征税、低费征税、便捷征税等六原则世纪末至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经johannheinvichvonlusti济的迅速发展,反对国家干预,要求自由竞争,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1819密,他在《国家论》中阐明政府充当经济生活的守夜人,应尽量限制国家的职·能,削减政府支出和税收收入的观点他认为臣民应尽其力资助政府,依其在国家“”保护下所获收入的比例作为负担,向政府纳税,而且所纳税额必须确定,不得任意改变;赋税交纳的日期和方式要给纳税人最大的便利,所征赋税尽量收入国库亚当斯密将之归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为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费原则到了世纪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矛盾的加深,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客观上需要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某些改良,西方一些学者提出了些社会政策,”19基于此,德国的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税法的四大原则,即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正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世纪以后,资本·adolfwagner“主义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尤其是年是经济大萧条的出现,自由竟争”“”“”“”20说受到严重的挑战和质疑,国家不仅是守夜人,而应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干1929——1933预经济,即所谓的凯恩斯主义的出现,提出了税法的基本原则应是保障财政收入原“”则,宏观调控原则等而日本学界也有金子宏的三原则说,即租税公平主义原则、自主财政主义原则;新井隆一介的五原则说,即租税法律主义原则、量能课“”税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及否认租税规避行为原则,田中二郎的两“”论六原则说,即从形式上言,有租税法律主义原则及租税恒定主义原则;从实质“上言,则有公共性原则、公平负担原则、民主主义原则及确保税收与效率原则因”此,可以西方税法的基本原则归纳为以下四大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税收效率原则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