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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网络,规范药品安全协管人员(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联络员、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行为,发挥协管人员的监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辖区内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了解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和部署,听取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三)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四)对药品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等重点区域巡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等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三)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服务站、卫生室、个体诊所、厂区医务室)巡查主要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药品验收记录、药品养护记录、近效期药品管理、药品分类存放、温湿度记录等;
(四)及时收集和反馈辖区内涉药单位在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药品不良反应和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做好辖区内违反药品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说服教育和整改情况反馈工作;
(七)督促指导辖区内新建、迁址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工作;
(八)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传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信息;
(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记录、台帐齐全,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十一)完成其他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第四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得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得在没有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第二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xx考核奖惩制度
一、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奖惩机制,调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工作应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重平时考核
三、依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的等次,对合格以上的应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xx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批评直至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不合格
(一)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
(二)对违法线索隐瞒不报,包庇纵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不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甚至向违法经营单位通风报信的;
(三)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失职或违规违纪行为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篇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城南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
一、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1、对提供有价值信息和案源的协管员、信息员,按《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奖励2、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3、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成绩突出者
二、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解除聘用、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从事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
1、私自收缴罚款、暂控药品、医疗器械,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对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行政相对人
2、泄露应属保密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事项
3、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不认真履行协管员工作职责
4、其他违法违规活动5第四篇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聪明公司目的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
1.1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1.范围2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
2.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定义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
3.分包商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职责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
4.1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
1.1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
1.2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
1.3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
1.4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
1.5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
1.6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
1.
4.1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1.
4.2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
4.
1.
4.3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4.
1.
4.4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4.
1.
4.
54.
1.
4.6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制度分包工程进场管理
4.
1.
4.7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通过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分包商提供进场
4.2人员花名册及相应体验表,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凡
4.
2.1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体验通过后,项目部先组织需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给体验合格进场人员办理《临时工作证》外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均应佩戴《临时工作证》,必须遵守聪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本公司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的
4.
2.2要求规范作业行为外协人员负责人应到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签到,并填写《分包商进出场登记表》对于无证人员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
4.
2.3场分包商进场时,根据施工工程火灾危险性大小,自行准备具到具干粉灭火器,以为防火应急使用
4.
2.428abc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
4.
2.5的附件分包商必须自觉认真遵守项目部(人事行政部)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
4.
2.6导,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汇报工作分包商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分包商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4.
2.7安全员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分包商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4.
2.8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商是否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4.
2.9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分包商,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应立即终止合同,限期出场,永不录用
4.
2.10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
2.11外协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分包工程开工前,外协人员必须填写《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经过相关人
4.3员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4.
3.1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预扣分包商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押金如发生死亡事故全额扣留施工押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4.
3.2分包工程开工时,安全员必须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监督管理所属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3.3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有违章行为时,安全员必须即刻制止,阻止其继续作业,责令外协人员停工整改,分包商必
4.
3.4须按安全员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立即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商负责人应在当班报告安全员,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4.
3.5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已录用的分包商,公司将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
3.6分包工程内有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作业需要延长工期者,应该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从新办
4.
3.7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分包商出场管理分包工程竣工时,应自觉清理彻底工程遗留垃圾,恢复好现场水电设施正常
4.4后,然后通知安全员到现场验收,方可退出现场
4.
4.1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施工中保持安全,无安全事故,在出场时,先退出所有《临时工作证》,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退还全部押金如有遗失,每证扣出
4.
4.2元工本费10附件
5.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外协人员进出登记表《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发放拟制审核批准第五篇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工作
二、掌握辖区内涉药单位基本情况,与药品监督联络员联合做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镇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工作,其他涉药单位的巡查工作,药品零售企业、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三、经常巡查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等重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无证行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四、经常巡查老年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以免费体验、义诊、讲座等形式推销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现象;是否存在邮购药品等现象“”
五、经常查看电视台是否存在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六、督促辖区内新建、迁址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
七、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做好辖区内违反药品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个人说服教育和整改情况反馈工作
九、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传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信息
十一、完成其他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