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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孕检工作安排通知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镇进行第二季度环孕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516
一、目标与任务
525、要求环孕检对象环孕检率达、抓好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1100%、着重抓计划外怀孕者的终止妊娠工作,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
2、认真做好广大育龄妇女四情(环情、经情、孕情、病情)检查的工作做好3宣传,做好记录,以便对其进行跟踪服务4“”
二、实施办法、各村(居)委会,应及时通知环孕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环孕检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1、对外出打工的环孕检对象,各村(居)委会,应及时通知其回镇参加环孕检或到现居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环孕检并及时将依法取得环孕检2证明寄回镇政府计生办对于外出打工的环孕检对象,不回镇参加环孕检又不寄回依法取得的环孕检证明的,将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未按规定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查出的计划外怀孕的,责令终止妊娠,并依法律、法规等有关3规定给予处罚;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将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并给予处罚
三、要求、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此次环孕检工作,要求各村(居)下发正式的书面通知,望各村(居)尽快落实
1、在进行环孕检的同时,望各村(居)认真做好记录,并对环孕检对象进行跟踪服务
2、请各村(居)包点领导及干部下到各村(居),协助搞好此次环孕检工作此次工作望全镇上下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镇计划3生育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