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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稳定与促进就业工作实施通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帮企业、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的暖冬行动,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就业援助特别计划
(一)实施困难企业停工保障根据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对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吸纳就业岗位较多的困难企业,经与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职工停工计划,在停工期间,经相关程序认定,给予停工企业每人每月元的停工保障补贴停工保障期限不超过个月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负240担6
(二)加大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50%本区企业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继续按照《关于促进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民营(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即对税基在本区、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保和镇保)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补贴同时,加大对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净增就业岗位和吸60%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企业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稳定就业岗位50%年以上的,按稳定就业人数追加的补贴;企业本年度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实1际缴费人数大于上年度,对净增人数追加的补贴;企业使用经认定的本区户10%籍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残疾人员,给予企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全20%额补贴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工业区)各负担“”“”
(三)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50%实施就业援助员与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就业援助计划,对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出现一个(户),安置一个(户)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农“”“”“户家庭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关于对本市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后给予专项”4000就业补贴的实施意见》执行,给予每人每月元的就业补贴本区农民和征地农民实现跨区就业,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若280干意见》(沪劳保就发号)执行,给予每人每月元的跨区就业补贴
(四)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2007]9140进一步推进落实《关于闵行区促进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对本区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征地人员,加强创业培训服务和提供资金扶持积极贯彻落实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帮助成功创业户,带动就业人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创业园区6003000
(五)深化公共就业服务按照帮企业、保就业、保和谐的工作要求,全区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加大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和劳动者的政策知晓率,推进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积极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了解劳动者求职需求,不定期开展关注民生、促进就业招聘活动
二、实施职业培训特别计划“”
(六)鼓励困难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为鼓励经认定的困难企业恢复生产作劳动力技能储备,在停工期间组织停工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培训后鉴定合格的人员,给予培训费全额补贴
(七)鼓励失业人员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城镇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对上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人员,给予培训费全额补贴和交通误餐费补贴
(八)鼓励应届大中专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适应大中专毕业生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本区户籍未实现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参加培训期间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60%6
(九)鼓励培训机构推荐就业为鼓励区内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主动联系企业,收集企业用工培训意向,积极开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对推荐培训合格学员上岗就业的,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500
(十)鼓励青年参加职业见习为进一步缓解青年就业压力,适当延长青年职业见习期限根据见习岗位需要及见习人员意愿,在原来见习期限上可延长个月,但包括延长期在内的见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延长期间本区户籍见习学员的生活费补贴按本市职工最低工3-6资的标准享受,基地带教费及见习学员交通费补贴按《关于推进本区青年职12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60%
(十一)鼓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本区企业组织缴纳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参加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给予培训费补贴“”
三、实施市场监控特别计划
(十二)实施企业裁员报告制度本区企业裁员人以上或裁员人数超过职工总数以上的,必须提前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区劳动2010%30保障部门报告,区劳动保障部门协助企业做好裁员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建立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控制度建立联系企业、服务企业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网络,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和培训意向、待岗转岗裁员等计划,及时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动态分析企业招退工和失业登记情况,建立失业预警分析月报制度
(十四)扶持鼓励中介机构参与就业服务进一步扶持本区人力资源中介园区职业中介机构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免费介绍本区户籍人员实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元的就业服务奖励积极拓展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引入市场机制激活服务效能加大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劳500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和打击非法中介,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十五)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设立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资金,对规模性净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会组织健全、安全生产有序、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年底实施表彰奖励年奖励资金规模为万元本意见自年月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年,届时视经济情况和就业状5000况,调整、延续或终止相关政策如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按上级部门政策作相200911应调整本实施意见由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