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办理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的审查
二、行政审批事项类别、办件分类其他类、上报件
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法律、法规依据
(一)《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年第号)第条
(二)《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冀商商改字第号)第2006236条
[2008]37
四、申请材料1
(一)《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申请报告报告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同时附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3复印件;
(五)拟建加油站平面位置图(非城区的,提供建设地点半径公里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位于城区的,提供10半径公里范围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标出加油站名称和间距,周边没有加油站的需文字说明);2
(六)拟建加油站土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书;
(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加油站申请项目,在符合我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将获得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作为新建加油站预核准的必要条件;
(八)当地规划、土地部门预审意见即当地规划、土地部门对申请设立的加油站项目在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的意见,规划、土地部门的具体意见也可另附材料
(九)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材料
(一)一式四份,其余各一式两份
五、办理流程接收材料审查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六、法定时限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20/20不收费
八、窗口电话8609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