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汉川市庙头镇三资管理办法蔡庙镇村级干部管理办法“”
一、各村须在镇党委统一领导开展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全镇工作大局,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干部要准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因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于会前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一次罚款元,迟到和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两次缺席,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以上,进行组织处理会30议期间,严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交头接耳,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到振动状10态,不得擅自离席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否则,由会议主持人当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戒勉谈话
三、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外出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论处村书记、村主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村包点组长汇报;一般村干部向包点组长请假外出要保持通讯畅通,必须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取得同意,并随时保持联系,否则,违规外出一次,写出书面检查;两次以上,由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三次以上,进行组织处置造成工作失误或重大损失的,追究纪律责任
四、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他人好处,不能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凡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由纪委介入调查,轻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屡教不改造成影响、有重大问题的,由党委、纪委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五、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接受镇管理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六、在中心工作或突击性工作开展期间,所有村干部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对在此期间督查无故不在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元,连续两次进行组织处理50
七、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在年终综合工作评比中给予通报表彰村干部处罚每半年汇总一次,年终从绩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