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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月通知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营造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在民族团结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学习班、报告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出墙报、办专栏、刷写标语等形式,宣传1“”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乡镇、杨和街道办事处要利用集市,在辖区的主要街道设立咨询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交通局、工商局、发展与改革局、公安局、水务局、教育体育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农牧局、林业局、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文化广播电视局等杨和大街、宁和大街沿街单位要悬挂民族团结月活动的横幅、标语、由县民族宗教局牵头,会同工商局、卫生防疫站、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举办“”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检查,整顿2乱挂清真招牌等现象,维护回族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县卫生部门要选派优秀医护人员,到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乡镇,开展免费巡诊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大力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活动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我为少数民族兄弟办实事活动,如捐资助学、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劳务输出、4举办技能培训、联系农产品销路、引进项目资金等,尤其是包村部门,要有针对性“”开展助贫帮扶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演出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歌颂当前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形势,大力弘扬民5族文化和民族精神,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配合,及时报道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通过制作专题新闻、采访典型事件和“”人物、滚动播出宣传口号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县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团结月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各少数民族代表对我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意6“”见和建议适时举办全县宗教人士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掌握统战理论、民族宗教以及其他政策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县情教“”育,教育引导民族宗教界为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叶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风川、耿振斌任副主任
四、具体要求、民族团结月活动是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1“”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活动、民族团结月活动要讲求实效,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专栏、墙报、标语、文艺汇演等宣传形式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2“”各项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受到一次深刻的民族政策再教育、各单位要集中在民族团结月期间,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3“”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搞好活动总结月日前,各单位要将民族团结月活动总结材料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汇总上报区、市民族团结月活动领导小组4930“”办公室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终精神文明工作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