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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农场税费改革方案
一、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国家、国有农“”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工负担,推动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政策、规范分配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规范国有农场与农工的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农工合法权益坚持各负其责、适当补助的原则,按隶属关系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因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省、市、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三)总体要求在年内全面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并实现三个确保一是将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20*“”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二是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确保“”农工负担减轻后不反弹;三是逐步理顺国家、国有农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确保国有农场经营有序、生产发展、社会稳定
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范围和内容
(一)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范围凡是从事农业生产,并由场内农工交纳土地承包费(管理费或租金,下同)的国有农场(含农场,原种场、良种场、示范场、蚕种场,林场、苗圃,种畜场、良种繁育场等),纳入税费改革范围
(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内容、免除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从年起,对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即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1“”20*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五项)的收费全部免除,对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村提“”留的收费予以部分免除“免除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上述收费后,农工只负担农场部分管理费和农工自身受益”的费用农工负担的农场管理费的收取实行上限控制,承包土地的农工按基本承包面积每亩负担额最高不超过元,对承包果树、畜牧养殖、蚕场等其他农业承包的农工比照承包土地的农工负担水平收取管理费,具体收取标准及办法由县政府根30据实际情况确定农工的养老等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国有农场与农工的分配关系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农工,严禁通2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对于限额内向农工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控“”制,确属必要的收费,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予以补助对于国有农场因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而减少的收入,参照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有关政策,适当考虑国有农场3“”的历史因素,采取省、市、县共同负担的办法,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具体按照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三、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按照产业化发展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农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要推进国有农场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行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支出分账核算,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进一步完善农业承包经营体制,确保农工土地承包权不变,稳定承包关系对国有农场集中管理的土地,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资产经营效益具体按照《辽宁省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二)强化农工负担监管县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农场农工负担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手段,加强对所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防止国有农场擅自加重农工负担,确保税费改革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有关部门要组织一次对国有农场农工负担情况的全面清理,凡已向农工收取年度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要责令有关国有农场按照税费改革的政策,在年月末前以农工接受的方式全部退还给农工坚20*“”决取消各种乱收费,对农工的生产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省统20*3一印制国有农场农工负担监督手册,发放到农工家庭,由国有农场责成专人负责,准确真实登记对农工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实行涉农负担公示制度,按照负担项目公开、财务公开的要求,以场为单位设置税费改革政策公开栏和监督电话,公布清理规范后农工负担的具体项目、标准和数额,接受农工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加重农工负担的行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省监察厅《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的投入县政府将加大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国有农场农工收入水平及负担能力,并考虑毗邻地区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参照我省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民主程序,实行上限控制,具体办法由县农经委制定”“”
(四)落实对国有农场扶助政策县政府将国有农场纳入国家对三农扶持政策的享受范围之内,使国有农场及其职工家属在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充分享受到国家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
(五)加强改革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板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组织领导及总体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之间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广大农工的切身利益,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政府作为实施此项改革的责任主体,成立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改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改革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三个确保
(二)总体工作安排我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主要工作是做好调研测算、方案制定、清理整顿、宣传发动等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改革方案的起草和上报市工作,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收费管理县政府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逐级进行宣传动员第二阶段实施改革月末前,报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工作分工开展工作,及时向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反2馈本系统改革工作情况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主要工作是督促检查、总结验收年月份,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迎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改革政策20*6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末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向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