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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的两点反思年月日的元宵节之夜,条生命在北京县白河彩虹桥上消失了月日省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截止日时,火灾造成人死20042537xx2亡,人受伤月日,海宁发生特大火灾,造成人死亡,人受伤15xx xx151753对于这些公共安全事故,我认为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反思一方面,政府要居安思71215xx404危,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从宪法的角度说,安全问题是人的基本权利,这里安全是个整体概念,从某种程度上讲,它既涉及个人,也涉及群体,当特种条件下群体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更大,这都是应急预案必须深入考虑的如果实实在在地想到公众安全,其应急预案就必须行之有效,而不是大而化之,更不可将管理者的责任排除在外近年来国内频发的公共安全事故,虽涉及的省份不同,领域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在特重大事故中,人为原因是主因之一,是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失当造成的在现时代,考量一个政府的行为,不能仅看其廉洁与高效,最终还要看其是否以人为本,因为生命与安全是人最根本的权利,任何漠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目标都是枉然的,安全减灾应成为现代政府行政理念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也就是”说,一个政府业绩的再高,也不能因此而代之高安全性,任何事故灾害的扩大化都将从根本上减弱的作用所以政府要居安思危,建立有效的应急预gdp案另一方面,就是要培训公众的逃生知识与技能gdp大量灾害案例都说明,在灾害中遇难者除逃生遇到障碍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逃生知识以及因心理恐慌做出的错误判断,因此政府有义务让公众接受安全文化教育,并有义务为公众颁行和提供相应的演练机会作者系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