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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详细版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畜牧业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用车者要先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加油派车,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车辆可由办公室统一调遣,其加油费由局机关支付
二、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车记录,按时上下班车辆回归后,随时待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况良好
三、车辆加油核定标准平坦公路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公斤,山区(牧道)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公斤,外地出车视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单位后凭加油发票核10销15
四、车辆要定点维修,检修或更换部件,需征得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私自在非定点修理,不报销修理费用
五、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规范和履行派车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里程填写派车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再由财务人员、驾驶员签字后予以调用和车辆加油逢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临时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先同意,再现金加油(仅限于领导干部),后凭票报销,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六、原则上本局车辆仅限内部办公使用,特殊情况如上级领导部门临时调用的,由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加油在婚丧嫁娶问题上,如无直系亲属关系,一律不允许派车
七、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出车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若发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担一切后果
八、驾驶员应经常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杜绝违章驾驶,保持车辆安全驾驶如在车辆管理过程中,如因个人因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责任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局概不负责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十、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各站所可参照执行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