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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教发[]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抓好《暂行办法》的落实,切实做好我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28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近年来,学生校外托管行业顺应市场需求而生,在协助上班家长管理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是各类托管中心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是因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机构性质难以界定,监督管理无主体;托管中心条件差,安全卫生难保障;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托管质量难保证等,校外托管中心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之一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责,切实把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措施,确保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东宝、掇刀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要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实施细则,迅速开展校外托管中心的清查工作,通过规范行业准入标准,采取关停并转等方式,力争在年秋季开学前后,把校外托管中心清查到位,为规范管理创造有利条件要参照《暂行办法》,统一开办条件和办理程序,确保校外托管中心条件达标,手续完备要加强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措施,建立相应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确保学生在托期间的安全要建立校外托管中心日常监管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要建立校外托管中心评估表彰制度,通过以评促改,表彰先进,促进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舆论宣传,对遵章守纪、管理规范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不服从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关心托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建立加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对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公安、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总结经验,逐步形成我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有效模式,为全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推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管理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措施,加强对各类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