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司法局宣传工作奖励制度县司法局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多投稿,出优稿,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被各级媒体采用的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闻稿件、被各级内刊采用的报道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稿件、经验材料、先进典型事迹材1料、调研论文
2、各级会议上的司法行政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各级组织的获奖调研论文3
二、奖励原则、主体内容相似,标题不同的稿件(材料)认定为同一稿件
4、多人执笔的典型发言材料确认一名主执笔者,奖金由主执笔者负责分配
1、所有稿件允许一稿多投,除取最高级别进行奖励外,还视影响程度适当给予奖2励3
三、奖励级别、国家级刊物和媒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司法》、《人民调解》、新华社通稿以及中央人民广1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其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刊物、国家级内刊《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中国法律援助》及司法部内部发行的其他内刊、简报
2、省级刊物和媒体《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省级刊物
3、省级内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及其他部门内部发行的刊物和简报
4、萍乡市级刊物和媒体《萍乡日报》、《赣西都市报》、萍乡电视台、萍乡人民广播电台
5、萍乡市级内刊萍乡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萍乡市委宣传部、萍乡市委政法委、萍乡市司法局简报
6、本市媒体上栗电视台、本市内刊萍乡市委政府及各部、办、委内部发行的内刊和简报78
三、奖励标准、公开发表且有稿酬的,按稿酬同等数额予以奖励稿酬奖励标准低于我局宣传奖励标准的按局奖励标准执行
1、刊于国家级刊物和媒体,字以上的每篇奖励元,字以下的每篇奖励元刊于国家级内刊,字以上的每篇奖励元,字以下的每篇2500600500奖励元
300500400500、被省级刊物和媒体采用的,字以上的每篇奖励元,字以下的每篇200奖励元被省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奖励元
3500400500、被市级刊物和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元被长沙市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奖20050励元
4100、被本市媒体采用的,字数在字以下的,每篇奖励元,字以上的每30篇奖励元被本市内刊采用的,每篇奖励元
520050200、被本局司法行政简报、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元
10020、在市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材料每篇奖励元在省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材料610每篇奖励元在国家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材料每篇奖励元
7100、获奖论文按获奖奖金数给予等额奖励
200400、宣传稿件在上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被加分的,在原有标准上再奖励8
四、奖励办法、稿件刊发后,由作者向局办公室提供清单,附作品和稿酬单复印950%件,经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季度发放
1、本办法适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局机关干部、司法员、本办法由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年元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宣传工作奖励标准同时废止3(编辑圆圆)4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