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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师大附中业余党校管理办法举办中学青年业余党校,是加强青年中学生政治理想教育,培养中学生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青年业余党校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附中青年业余党校在附中党委的领导下,接受师大党校的领导和指导,学员学习培训,经考察考核合格者,发给附中青年业余党校结业证书附中青年业余党校校长由校党委书记兼任,党委秘书兼任党校副校长,负责党校日常工作及管理党校学员分为若干学习小组,各年级党支部负责联系和指导本年级学习小组的培训学习,并组织和参加学习小组的活动党校授课教师由校党委委员、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并请师大党校定期派教员授课,可聘请企事业单位、农村、部队中优秀党员讲课
二、学员的确定学员对象为高中各年级学生中的班、团骨干和积极分子凡志愿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学生,可向班主任和年级党支部申请,年级党支部确定名单向党校推荐,也可由学校团委推荐,经党校批准,再由各年级党支部公布学员名单
三、学习培训党校每学年举办一期,每期由党校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培训的程序为开学典礼、培训授课、自学指定篇目、专题讨论、学习交流、组织活动、考核考察、结业典礼以十个单元时间为专题讲课,另外安排党校活动、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学习培训内容以三基本为主(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十个专题内容和指定的自学篇目在每期的学习计划中标明
四、考试结业学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按规定自学完指定书目,按计划上完十个专题的课程,一学年内写出两篇质量较高的学习认识体会文章(计入考核成绩),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党校结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党校学习档案随学生去向寄给单位,也可由学生自带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