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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中国蔬菜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国蔬菜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2003]95第二条会员会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一)个人会员会费每年元,每届会费元
(二)事业单位会费事业单位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元年,每届元20100社会团体会员参照事业单位会员执行1000/5000
(三)企业单位会费企业会员单位,元年,每届万元;企业理事单位,元年,每届万元3000/
1.5
(四)每年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月日至月日8000/4
(五)会费收缴按年度计算71831第三条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须有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到会会员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2/3第四条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同时,在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第五条会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资料、证书的开支;
(二)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办公和其他日常事务性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务开支;1/2
(五)推动蔬菜行业发展及开展调查研究等事业开支;
(六)对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会员表彰奖励开支第六条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办法每届理事会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会员注册和会费缴纳会员一般按年度缴纳会费缴纳会费后,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确认会员资格第七条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第八条会员缴纳会费后,由协会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第九条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农业部、民政部备案后执行第十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社会登记机关和财政部门对会费标准有新的要求需要调整时,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经农业部、民政部等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第十一条协会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其用途受会员代表大会,以及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财务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