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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设备的更新及报废报损制度精选合集医院医疗设备的更新、报废报损制度[]
一、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应予以报废,更新**
二、下列设备可申请更新⑴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⑵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⑶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易修复改装者⑷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危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仪器和设备⑸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更新设备可给医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技术效益者
三、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五、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底按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的设备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六、待报废医疗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人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七、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八、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人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