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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递交的材料医疗事故鉴定案例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当今中国主要矛盾之一,医疗事故鉴定案例虽然人们为缓解医患矛盾进行了各种努力,但医患关系并未按照人们的努力和期望方向发展不仅在我国,即使在科学技术非常发达的国家,近些年来的医疗纠纷也是呈日益增长的势头本期,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蒋士浩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和点评,让医患双方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医疗事故,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医患矛盾,共建和谐医患关系-不该切除的阑尾案情某女,岁因停经周,下腹坠胀小时余入住某卫生院因胎位异常为臀位,在持续硬膜外麻醉下行剖宫产术,术中加行阑尾切除术术后第21“38”4”日起,病人持续发热,术后第天,病情无好转,转某市级医院,确诊为结肠子2宫阴道瘘术后天在全麻下行阑尾残端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部分肠切除11术、子宫瘘修补术术后天好转出院半年后因腹痛小时入住某市级医-14院,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18“6”最终鉴定医方在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同时行阑尾切除术,未得到家属同意签字,违反了医疗常规且手术粗糙,阑尾残端未能处理好,术后造成盆腔感染、肠粘连、结肠子宫阴道瘘而导致须二次行阑尾残端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部分回肠切除;术及子宫瘘修补术,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上述后果和医方的医疗操作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全部责任点评医生治疗病人,首先该病人得有疾病的存在如果病人没有病,去给病人施行手术,切除了某一个好像没用的器官,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种事情居然就发生了详细阅读整份病历,均没有记载病人曾有过急性阑尾炎的表现及诊断,这个手术做得一点理由也没有手术审批单形同虚设,就是家属要求切除阑尾,根据病人临床表现,医方也不应该同意,而且手术是由具有助产士资格的人员作为术者,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医方存在着明显的过失行为术后出现下腹感染,逐渐形成腹腔脓肿、结肠子宫瘘、肠粘连,是医方施行阑尾切除术时操作不当造成的术“”后并发症,不仅给病人带来痛苦,还造成结肠部分切除的后果一次毫无道理的手术,带来的沉痛教训,值得深思病情加重并非医方责任案情某男,岁因双下肢乏力伴行走不稳月余住入某医院神经外科诊断颈椎病颈56“2”、;2-、椎间盘突出胸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突出在全麻下行颈前路34-切开、减压、植骨锁定钢板内固定术病理诊断(颈椎体)髓核组织变55-6;12-1;1-2+3-4性术后两周出院出院后患者诉病情未见缓解,且症状加重,先后到多家医院就诊行高压氧等治疗,症状稍有改善但不明显最终鉴定医方诊断正确,有手术指征,手术方法正确,术后处理符合医疗原则患者术后症状加重,四肢部分功能障碍系原发疾病脊髓变性所致与医方手术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点评分析本案,应该说医方的检查是比较全面的,诊断是准确的,由于手术指征明确,医方所选择的颈前路减压、植骨及内固定的手术方案是符合常规规范要求的,这一手术方案是国内外目前治疗颈椎病最常用的方法,手术过程无违规及失误,并未对颈髓造成直接损伤因此,认为医方的诊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的理由不能成立分析该病人手术后效果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颈髓长期遭受突出的颈椎间盘的压迫,已发生不可逆性损伤,这种损伤一旦进入快速发展期,短短数月之后病人即可能出现瘫痪,对于这种损伤,手术治疗的目的是希望对颈髓解除压迫后,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能够得到改善,病情的发展能够得到延缓或停止由于受目前的医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术前还不能准确判断脊髓受损的程度,因此手术效果如何在术前也是无法准确判断的,所以就出现有的病人术后效果很满意,而有的病人术后不仅没有效果,反而会比术前更差本案中医患双方术前交流不够,特别是医方对病人术前的疾病状况及手术目的、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向病人解释不够,致使病人对手术效果期望值过高,而对手术风险的心理准备不足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案情某男,岁,因腰痛伴右下肢痛麻年,加重天收住某乡镇医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入院后次日在持续硬膜外麻醉下行腰40“59”、腰骶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术,两周后出院两个月后因腰椎间盘突出髓4-核摘除术后,右侧腰腿痛月余住入某市级医院予脱水及神经营养治疗三个55-1“月后行检查报告示腰椎骨质轻度增生,腰2”、腰骶椎间盘信号减低,腰骶椎间盘术后,右侧椎板部分缺如,其间盘mri4-右后缘可见局限影,对硬膜囊有压迫,脊髓及椎管内未见异常信号影四个月后住55-15-1入某市中心医院,在硬膜外麻醉下行髓核摘除椎管探查术,术后予抗炎治疗最终鉴定+、医方在诊治过程中,诊断正确,有手术适应症,行腰骶髓核摘除方法正确,但同时行腰椎间盘膨隆髓核摘除指征掌握不严
151、医方属一级医疗机构,行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属超范围行医4-
5、医方对患者手术中取出的标本未作病理检查
23、目前患者右足功能障碍与医方医疗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4点评在本案例中,医方诊断是明确的,腰骶椎间盘突出明显,有手术指征,术中行腰骶椎间盘髓核摘除无可非议,但腰椎间盘仅为轻度膨隆,5-1无手术必要,医方亦行髓核摘除属指征掌握不严,鉴定材料《医疗事故鉴定案5-14-5例》医方为乡镇医院,属一级医疗机构,根据《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定(暂行)》规定,一级医院是不应该开展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手术治疗的,该院的行为属超范围行医,存在违规行为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术是在脊髓和神经根周围开展手术,具有一定的难度和需要一定的手术技巧,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虽然目前能够开展此类手术的医院已相当普及,但作为乡镇一级医院,其技术水平及设备条件尚不具备开展此类手术的能力由于目前医疗体制方面的原因,乡镇医院生存困难是个不争的事实,但不能为此而忽视病人的医疗安全,盲目冒险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目前乡镇医院因超范围行医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应引起乡镇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必要的重视患者不满意医疗事故案情某女,因左腕部绞伤后疼痛,流血,活动受限小时余住入某市级医院≠初步诊断“2”、左腕、左手严重碾挫伤、左腕大部分离断伤1;、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舟状骨骨折2;、左正中神经、尺神经、尺动脉断裂3;、左手中、环、小指屈肌腱断裂,小指伸肌腱断裂入院后急诊手术清创、探4;查、修复内固定术术后患肢石膏托固定,抗感染、支持治疗术后病程录多次5“记载左手中、环、小指血运差,有可能坏死,向家属交待病情术后天查体发+”现左手中、环、小指及尺侧半掌已呈干性坏死经科室内术前讨论,认为已无保8留价值,故于入院后第天在臂丛麻醉下行左手尺侧半掌及中、环、小指切除术,术后行抗感染治疗,术后第天患者家属要求出院10“最终鉴定本病例左腕部碾挫伤(左腕大部分离断,仅有范围软组织相”4连),诊断明确医院先后二次手术,采用清创、固定、缝合等手术方法正确术1/4后采用抗感染、抗凝、解痉等治疗,符合医疗常规目前病人左手残疾和功能障碍,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点评诊疗过程符合常规规范要求,虽经医方努力,病人术后仍然出现左手掌尺侧半和中、环、小指干性坏疽病人不能接受此现实,认为此伤完全可以治愈,而且有成功的病例,造成左手部分坏死的主要原因是医方诊疗不当,属于医疗事故本案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有些病人常常因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而认为或怀疑医方存在医疗事故,而当鉴定结论不利于自己时,常常又认为或怀疑鉴定专家有意袒护医院其实治疗结果是否满意并不是衡量医疗事故的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对什么情况下属于医疗事故有明确的界定医疗事故鉴定时,专家通过调阅原始病历资料和医患双方的申诉材料、现场医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后重点看两个方面一是看医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看有没有因为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并据此作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医患之间尽量能够互相理解,共同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这样不仅有利于广大患者,同时也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输错血制度停在纸上案情某女,岁因头痛半年,视物不清三个月入住某市医院神经外科诊断右蝶骨嵴内侧脑膜瘤因护理失误,病人被误输入型血~(病人56“”血型为型),被家属发现后立即停止,即行对症治疗,急请血液科等相关科室“”b2030ml抢救治疗病人全身出现皮疹,天后病人神志转清,主诉双目失明,全身皮o肤瘙痒,多次请院内有关科室会诊,个月后出院10“”“最终鉴定医方对病人患有右蝶骨嵴内侧脑膜瘤诊断明确,有手术适应症,手术”3方法正确,符合诊疗常规但在术后的治疗过程中,医方输入错误血型的血液,引“”起病人溶血反应,属过失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应负完全责任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点评输血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血型检查是防止发生事故的一项最重要及最基本的制度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以保证病人的安全而更为严重的是,输错血型的血液是由家属首先发现,再与医方交涉,才停止继续输血,反映了“”该院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卫生部规定的医院核心制度中,对输血的查对作了极其严格的规定,其中需要医护人员核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严格核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输血前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应立即停止输血所幸的是,该;病人仅输入异型血~,并被家属发现后立即叫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让产妇爬楼梯医方负主责2030ml案情某女,岁,因停经周,下腹疼痛伴阴道流水小时,于午夜时分入院入院诊断孕周,临产,胎盘早剥入院后,于37“39+2-5”2时分因电梯停运,步行上下楼做超检查时分胎心~次分,考40g5p239+2loa;3虑为脐带脱垂,行脐带还纳术时分在局麻下行剖宫产术,时娩出一女10b3408090/婴,分钟评分为分,经抢救无效死亡4505最终鉴定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已知孕妇胎膜已破的情况下进行超检查,由于1apgar1电梯停电而让孕妇自己上下楼梯,违反了胎膜早破的处理常规,对脐带脱垂的发生b有一定因果关系脐带脱垂后,又延误了剖宫产的时机,对新生儿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本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点评本例产妇为经产妇,已足月临产,胎膜已破,阴道流血性羊水,肛查胎头,根据以上情况,该产妇为高危产妇阴道流血性羊水考虑有胎盘早剥可能,-做超检查有指征,但不能由孕妇自己上下楼,应用担架医方的处置方式是造“-2”-成脐带脱垂的重要因素之一,违反了胎膜早破的处理常规时分做超检b查,时分发现胎心为~次分,时为~次分,发现脐带脱垂310b后,本应即时行剖宫产术,抢救胎儿,况且还并发有胎盘早剥,行脐带还纳术是个3408090/46570/错误的选择,延误了剖宫产的时间,加剧了胎儿宫内缺氧,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