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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消防队建设通知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区灭火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促进平安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有关镇、开发区组建专(兼)职消防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体制近期,市政府为我区等镇和经济开发区统一配备了小型水罐消防车,各镇(开发区)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相关装备和人员,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实现消防工作向乡镇和农村、社区的延伸,切实提高四个能力建设、人员配备各镇(开发区)依托安监站(局),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人员不少于人(含消1防车驾驶员名)
4、管理体制安监站(局)负责专(兼)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区公安消防大队1负责进行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灭火救灾指令的下达
2、装备配备各镇(开发区)要加大经费投入,配置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训练执勤器材,建设消防车专用车库(车库要落实相应的保暖设施),及时做好消3防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执勤器材损耗补充,确保车辆器材随时备战
二、落实工作职责、灭火执勤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严格遵守执勤条令有关规定,确保每日人在岗战备值班出警时,由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或公安消防大队下达出警指令14接到出警指令后,专(兼)职消防队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辆应立即赶赴火场进行灭火救援灭火救援结束后,要向下达出警指令部门汇报出警情况,并做好接处警登记、防火巡查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定期对辖区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限期不能消除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区公安消防大队或当地2公安派出所处理要参与辖区单位制定事故处置和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防火宣传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镇(开发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3“”广播,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消防日等大型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并做好记录“119”
三、强化教育培训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在队伍管理教育、提升业务素质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切实提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要定期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集训、轮训和战术研讨,以及实战、实装、实员消防演练等活动,强化专(兼)职消防队员岗位素质,提升专(兼)职消防队实战能力、协同作战能力、检查宣传和服务能力镇级专(兼)职消防队要根据区公安消防大队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熟悉辖区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灭火救援能力
四、完善工作制度镇级专(兼)职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值班值勤制度、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学习训练制度、奖惩制度;队长职责、驾驶员职责、队员职责;消防宣传记录、接处警登记、会议记录、巡查记录、辖区水源道路分布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