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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申请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需要进一步明确问题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全市各学校日前,涿州市清房办转发了保定市清房办《关于办公用房清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的通知》,为做好教育系统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精神,立即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学校要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直接负责,亲自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严格标准,严明责任,确保规范彻底达标
二、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按上级通知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应含休息室明确有领导带班的单位,可单设一间领导带班室,且不得超过规定面积(平方米)12—18
三、实事求是,严防虚假领导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虚增工作人员作假达标,其中各学校一把手要单独办公,决不能通过虚增人员方式假达标,办公用房面积要严格符合规定标准
四、严格时限,严肃问责根据保定市清房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务于月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凡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或信访举10报情况,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进行问责追究31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有关规定摘录涿州市教育局年月日附件2014102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有关规定摘录
一、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平方米科级以上每人使用面积平方米2012
二、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原则96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的,可暂30%30%—50%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及以上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及时安排整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