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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课件第十六章本章节介绍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介入程序,包括第三人介入的基本概念、种类、适用条件、程序等内容第三人介入的种类独立第三人介入独立第三人介入是指属于第三人自己的权益与所要介入的诉讼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进入诉讼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附带第三人介入附带第三人介入是指第三人与诉讼中的一方拥有直接的权益关系,有必要参与诉讼,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加入诉讼独立第三人介入适用条件1()与被诉讼人有直接利害关系1()自己主张权利,与原告、被告略有不同2程序2()申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交书面请求1()法院是否准予组织查明2()独立第三人可以参加庭审3效力3()认定结果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独立第三人1()独立第三人对判决结果有抗诉权2附带第三人介入适用条件1()与原告或者被告有争议1()或者有直接的利益关系2()或者应当参加诉讼但未被传唤3程序2()在开庭前提出申请1()出示与本案有关的证明2()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参加诉讼3效力3()对判决结果申请上诉或再审1()对原告、被告不发生影响2第三人介入的影响对管辖权的影响1()当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被认可,法院应当管辖此案1()当本案管辖权有争议,应当先解决第三人的诉讼请求2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的影响2()法院应当发出传票令,传唤除第三人外的各方人员到庭1()对原告、被告不发生影响2总结概述管辖权诉讼本章节介绍了第三人介入程序的第三人介入对管辖权的认定有重第三人介入不会对原告和被告之种类、适用条件、程序和效力等要影响间的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