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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分析招摇撞骗罪,防范在先,守护你我他守护你我他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人或多或少都曾经接触过诈骗行为,而对于招摇撞骗这一犯罪形式,其实也并不陌生《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冒充人民公安、检查、审计等机关的职务者,行招摇撞骗之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招摇撞骗具体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防范,以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招摇撞骗,简单来说,就是采用冒充公职人员等方式,利用他人对公权力的敬畏和信任,对他人进行欺诈,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种犯罪形式现象普遍而又隐蔽,且由于其犯罪手段狡猾,常常令人防不胜防对付这样的犯罪,我们首先需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生活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警惕,遇到陌生人主动介绍其公职身份、并表示可以为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时,应首先怀疑其真实性,避免轻易相信和依赖他人同时,我们也要学会自我保护,尤其是遇到他人请求转账、汇款等情况时,更应保持警惕,以防掉入诈骗者的陷阱我们也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和理解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理解并知道“无视政府、公安等公权力机关发出的任何款项操作的请求”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当我们发现可能遭遇招摇撞骗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以便尽快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再者,社会各方也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家庭、学校、媒体等都应承担起教育公民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的责任,让招摇撞骗犯罪无处遁形同时,政府和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招摇撞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阻断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总的来说,招摇撞骗犯罪手段狡猾隐蔽,防范措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充分知道法律的威严和自身的权益,都能处处提高警觉,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我们才能真正实现防范在先,守护你我他,让这样的招摇撞骗无处遁形第PAGE页共NUMPAGES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