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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培才教职工减免学费政策文件赤坎培才教职工减免学费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提高赤坎培才教职工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其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特制订本政策文件
一、减免对象本政策适用于赤坎培才教职工中的在编、在岗、在籍人员,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二、减免范围
1.全额减免学费赤坎培才教职工在赤坎培才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就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或其他学历教育项目的学费,全部由学校承担
2.部分减免学费赤坎培才教职工在学校就读学历教育项目的学费,学费减免比例根据教职工的职务和工作表现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具体比例由学校制定
三、减免条件
1.申请资格符合本政策适用范围的赤坎培才教职工,有意愿继续深造并提升学历的,均可申请减免学费
2.录取要求申请减免学费的教职工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和程序进行报名和报考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录取情况获得相应学费减免
3.服务期限教职工获得学费减免后,须在毕业后在学校从事教育、科研、管理等相关工作,服务期限为每年减免学费年限的两倍如违约离开学校或不按期履行工作职责,将按照学费减免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追偿
四、申请流程
1.教职工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审核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评定指标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减免名单
3.学费支付和报销获得减免学费的教职工需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时间和方式进行学费支付,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报销对应的学费金额
五、其他规定
1.教职工减免学费的相关待遇不得转让、转借或变相转让
2.教职工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业或未能按期毕业的,学校有权停止减免学费待遇
3.如教职工申请减免学费的信息有虚假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减免学费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本政策的解释权归赤坎培才大学所有,并最终解释第PAGE页共NUMPAGES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