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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居留法第19节c节4节德国居留法第19节C节4节是指针对非法滞留者的特殊情况下的居留许可规定根据德国居留法,当非法滞留者能够证明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1.无法离开德国申请人可以证明无法合法地离开德国,例如因为没有有效的旅行证件或无法购买回乡的票证明等;
2.特殊难民保护申请人可能面临特殊难民保护,比如因为担心回国后可能会受到歧视、迫害、甚至因为政治、宗教、种族、国籍原因可能面临生命威胁等;
3.非法滞留时间较长申请人可以证明自己在德国非法滞留的时间已经较长,且有具体的生活依托或个人联系,无法适应返回原国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并通过面试进行申请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给予居留许可第PAGE页共NUMPAGES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