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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80条内容解读民法典第280条规定了权益人虚假处理财产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权益人以不能履行或者无履行能力作为由头,将财产左方、赠予或者作为抵偿,其行为不得成立权益人对其权利或者义务主张的依据
二、权益人将不能履行或者无履行能力的债权人未经合法随处强制执行程序,与其和解行使其债权,或者支付其为债权设定的担保物权,但是,权益人与债权人已经就权益人不支付其债务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支付额定担保时,前款规定不适用这条法规主要是针对权益人在处理财产时虚假行为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权益人以无法履行或者没有履行能力为理由,将财产划转、赠与或者作为抵偿,则这种行为不能被视为权益人对其权利或者义务的依据此外,如果权益人在未经合法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与债权人和解、行使债权或者支付担保物权,但是权益人与债权人已经就权益人不支付债务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支付额定担保的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权益人与债权人已经达成和解或支付了担保,那么以上规定不适用总的来说,这条法规旨在规范权益人在处理财产时的行为,防止权益人使用虚假手段来转移、赠与或者作为抵偿财产第PAGE页共NUMPAGES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