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固定时间劳动合同范本范文固定时间劳动合同范本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也,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曰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聘用应届生劳动合同范本招聘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受聘方:(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或个月),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第二条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个月(或年),即从年月□起至年月□止O(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第三条职务(或工种)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第四条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第七条劳动保护(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乙方患并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第十条教育与培训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己经修改;.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㈠.(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年月一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㈢.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