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嘉应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二一一一二一学年第学期)注
1、缓考申请表由各院领导审批
2、教务秘书于学期末将缓考学生名单及缓考科目汇总后报考试科
3、公共课缓考时间由考试科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缓考时间由各院安排学院班级姓名申请缓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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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缓考原因备注
1、因病须持学校医务所或县一级以上医院证明
2、因事缓考需经班主任证明班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学生所在院领导意见签名年月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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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