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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范文借款人(甲方)有效证件号码家庭详细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家庭联系电话(固话)毕业院校借款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贷款人(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号《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已由保险公司承保乙方已授权保险公司对甲方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催收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还款的,保险公司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且甲方对上述约定无异议经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年月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甲方采用以下第方式作为自己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计划.毕业两年后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分个月归还贷款利息,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分个月,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其它方式(双方约定)
三、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四、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账户号为
五、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个月内将《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如甲方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能履行该义务或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还款的则乙方有权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布甲方的违约信息或向甲方所在单位反映情况
六、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七、本协议作为《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捺印)乙方(公章)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