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品牌服饰特许经营协议范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服饰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开设“品牌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换,补货买断为一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一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一月—日始至年—月一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