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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情况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安委)申请自治区级初评按照自治区食药安委工作部署,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22年6月6日-8日对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初评现将有关情况总汇如下
一、自治区级初评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自治区级初评由自治区食药安办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自治区食药安办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抽选13名专家,组成3个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呼和浩特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
(二)评价内容
三、自治区级初评意见根据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机制、加大投入、提升能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千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85个点位,涉及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和土左旗,覆盖22个业态单位;暗访赛罕区、和林格尔县,覆盖9类业态40个点位由自治区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呼和浩特市政府负责同志及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深度访谈
二、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呼和浩特市是自治区首府,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被誉为“中国乳都”,荣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十大幸福城市等称号总面积
1.72万平方公里,辖1旗、4县、4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人口
349.6万人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121.4亿元,增长
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1104.7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亿元,增长
5.4%;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5.3万元、
2.3万元,分别增长
6.5%和
9.5%o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4万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638家,食品小作坊930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20418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家,餐饮服务单位6356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581家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202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持续提升
(一)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是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清单要求,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强化地方党政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达到3%;三是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奖励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统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向,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全面推进风险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市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全市城乡医疗机构2020年以来,共采集送检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子监测样品489份,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样品390份,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3074例.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全市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二是全面加强农药管理统筹推进“控药减害、控肥增效”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完成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315亩;三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持续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问题治理,对病死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严把粮食质量关一是开展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二是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制定了“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共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40个,累计完成原粮收购
111.43万吨,节粮减损
14.67万吨;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2020—2021年共开展粮食质量监测630份,监测覆盖率100%样品合格率100%6全面加强过程监管一是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全市574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二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督促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合规生产,辖区在产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企业自查覆盖率、风险报告率、发现问题整改率10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抽考合格率100%;全市两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100%;三是全面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压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检查覆盖率100%;四是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量化分级均达到98%餐饮单位量化A级(优秀)持续保持在20%B级(良好)达到66%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100%进行封签;五是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工作,引导餐饮商户和消费者做到节约用餐和使用公勺公筷,鼓励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用餐习惯.均衡推进食品抽检统筹安排全市食品检验量,对各大类食品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o2020年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量分别为11965批次、13042批次、16910批次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起有效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2020年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535件,罚没款
1733.81万元.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制定了《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1+3”的目标(即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二是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完善约谈、抽查、整治机制,约谈美团外卖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推动食品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55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市共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1722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974人;三是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成“12315”线上线下数据协同2020年以来,累计受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15841件,办结率达
98.1%以上,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252.34万元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所需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2020—2022年分别投入4254万元、5516万元、8413万元,年到位率100%.夯实基层装备配备统一全市市场监管场所标志标识、执法车辆标识、执法制服、执法装备等主体形象,全市79个基层所均有独立办公用房,配备执法车辆等2021年已建成5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覆盖辖区市场主体数量24091户,2022年拟建设20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素质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571名,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510名,专业化比例达
89.32%O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达40学时以上,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组建完成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各旗县区也成立了检验检测中心依托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优势,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业务联系和指导帮扶.开展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制定《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aii级)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产业技术创新引导伊利公司建立科研平台将食品安全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范围2019—2021年,批准呼和浩特市食品检验所、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重大科技专项及应用研发项目6个,科技支持经费共计910万元.有效落实管理责任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风险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虬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抽查,覆盖率为100%抽考合格率达到100%o.推广食安责任保险鼓励引导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22年5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呼和浩特市签署了共同推进首府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呼和浩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二)示范引领特色鲜明
1.不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作为推动食品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食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提高对食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全市94%的食品生产企业、100%的食品销售单位和93%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评定了风险等级全面推广应用内蒙古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目前全市共有2349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风险管控平台,并在重点领域配备阳光直播系统,实现精准监管、阳光监管推进进口冷链食品智慧监管,推广使用“蒙冷链”追溯系统共有248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蒙冷链”系统,做到了“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人物同防”将进口水果纳入“蒙冷链”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常态化全链条监管.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培育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构建以乳业为核心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中国乳都”升级版建设全市4家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了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6家规模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了HACCP或者IS022000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出台农贸市场规范标准在全区率先制定发布了符合市场需求和首府地区定位的地方标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配套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考核量化评分表》等地方标准,逐步形成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在市四区福海兴、万惠、美通、保全庄农贸市场试行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性农贸市场实行“以奖代补”,推动农贸市场全面提档升级市政府“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总额为1540万元,各旗县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学校食堂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同时接入家委会(代表)直播系统,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监管部门检查的全方位联动监管平台体系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建议虽然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任重道远,网络订餐、网络生鲜配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给监管工作带来新挑战;二是源头治理有待强化,环境污染等因素造成的源头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三是监管手段创新力度有待加大,创新做法应加快固化为长效机制,信息新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食品安全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要以此次初评检查为契机,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力创建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