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采购部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1、供应科对全公司物资实现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计划编制要求达到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和协调性
3、公司内各单位编报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每月18日前编制完毕,并交相关科室审核签字各业务科室务必在20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物资计划转交供应科,供应科于25日之前汇编上报供应部,统管物资和分管物资分开申报,同时上报分管部分资金申请计划
4、在规定期限内不提报物资申请计划,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因此而造成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
5、各单位所需配件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并且要写清名称、规格型号、图号、主机厂家或详细的技术参数
6、特殊物资必须提前2个月申报计划,如提升钢丝绳、大型工字钢、运输带等,以免因加工生产周期长、到货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7、各单位所需非标件,在上报计划的同时必须附其图纸
8、特殊情况下必须追加计划时按《车集煤公司材料管理办法》中规定程序办理
9、为维护计划的严肃、准确性,供应科根据计划组织货源,造成超储积压的,给予申请单位处以价值20-30%罚款,罚主要领导100-200元
10、计划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首要环节,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