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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防损部安全管理停车场及车辆管理规定0目的为规范停车场管理及车辆管理,特制订本规定0适用范围本规范适合于防损部0职费本预案由公司安全委员会、防损部风险控制小组负责实施工作程序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超市所属公共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本超市的统一管理车辆必须按车场的导向标志和指引方位行驶不得逆行不得鸣喇叭进入停车场时速为10公里/小时以下夜间月租车停泊固定车位时,临时租车不得停泊在月租车位,所有车辆的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阻塞交通、影响相邻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夜间月租车车主必须与防损部签定《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领取车卡,停在指定位置,并凭卡出入,按月缴纳停车费;月租费为非供暖期间为600元/月,供暖期间为800元/月临时租车凭临时出入卡出入,非供暖期间2小时以内5元/车,过夜30元/车;供暖期间2小时以内10元/车,过夜40元/车车主须为车辆购买“车辆综合保险”,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车场不予停放保管本车场白天提供购物顾客使用,不收取场地使用费车主将车停放后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严禁在停车场吸烟,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场不得在停车场洗车和修车,不得将车内的垃圾废物弃置在停车场内自行车棚、摩托车管理规定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实行统一管理购物硕客免费存车,存车发给存车卡摩托车、自行车出入车棚,实行发卡、收卡制度,顾客凭卡存、取车存放在车棚的自行车、摩托车,下班后没有人领取的,由防损部清到车棚专门区域,另行看管,被清理到车棚转门看管的,需另付1元/日的看管巡逻公用自行车管理制度正常使用巡逻督查车,停车场内车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除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用车,如有紧急情况急需用自行车,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使用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责任分明除正常的使用损坏外,若是人为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轻重,当事人要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维修费用,并给予一定的处罚驶车人员要细心保护自行车,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巡逻人员在使用自行车时,应严格按照以上管理规定操作,违者从严处罚,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确实做好自行车使用的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