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校园内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明秩序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证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进入校园内的所有车辆应遵守本规定,服从学校保安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二、各种车辆一律在地下车库或指定区域内停放,并自觉摆放整齐
三、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管理
1、驾乘人员应文明驾车,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外单位汽车(含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办理校内“临时车辆通行证”,教职工私车应在8月20日前到后勤服务总公司物管部登记并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
2、校园内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4、禁止出租车、拖拉机、履带式车辆进入校园
四、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管理
1、禁止住宿生自备车辆进入校园已经自备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住宿生应在7月30日前自行处理,未自行处理的车辆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清理;被清理车辆,由车主凭车照、购车发票等证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认领
2、所有非机动车辆在横穿南北校区扬冶公路时,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园内骑飞车或双手脱把
3、校园北区原则上禁止无统一车牌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驶入
五、学校为师生员工的车辆停放,免费提供停车车库和室外停车场地,请车主注意车辆安全,加固防盗措施
六、全校教职员工及走读学生的非机动车辆凭后勤总公司发放的统一车牌进出校园
七、学校为全校教职员工在行政楼车库提供免费车辆管理
八、后勤总公司在院系楼地下车库为走读生提供车辆收费管理服务
九、为方便住宿生外出,后勤总公司在生活区提供自行车租用服务,住宿生凭学生证租用
十、以上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