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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会议议题范围(-)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决定;
(二)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
(三)认真研究审定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上报**大学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向管委会推荐、上报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决定学校急需处理的紧急事项;
(七)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八)认真研究人事安排及职务任免等事项
二、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校务委员会委员参加秘书负责召集根据议题需要,可通知有关教师参加会议
三、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由校务管理委员会主任(校长担任)主持,主任(校长)因事不能参加时,由主任(校长)委托副主任(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校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主持
四、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次,一般在周一上午9:50(第三节课上课)开始,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五、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在会前向校务管理委员会秘书报告
六、凡需提交校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与会人员填写《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拟列议题征求意见单》,提前(周五下班前)送交校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汇总,报主任审定同意后上会
七、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复杂的可以按参会人数予以印发;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汇报材料必须写清两方面内容一是议题的基本情况;二是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具体事项凡涉及几个处室的议题主办处室须在会前与有关方面认真协商,意见一致后,再提请会议讨论决定
八、会议讨论要紧扣主题基本程序是议题提交人汇报、会议成员讨论、主持人综合形成决议讨论发言要简明扼要,意见明确,一般不阐述,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九、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由职能处室和相关人员负责贯彻落实的过程要规范、完整、及时贯彻落实的情况由校务委员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并进行必要的督查提交部门提交人提交时间上会时间议题的基本情况需要确定的事项领导审定意见安排意见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