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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听课评课制度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师听课要求㈠听课节数学校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都必须有计划地参与听课活动,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学校长和教导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6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新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5节㈡听课形式.独立听课学校校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教研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四个有效”课堂观察量表》、《课堂行为训练“七项要求”考核评价表》
二、教师评课要求.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及时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