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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试卷批阅制度
1、试卷批改一般分为任课教师自行批阅和教研组集体批阅两种形式教导处负责统一安排批阅形式
2、集体批阅由各教研组长负责安排教师的批改任务
3、集体批阅时,教师不批阅自己所任教年级的试卷
4、在试卷批阅时,教师不跟所任教科目的试卷接触;不得干扰其他教师批阅试卷,私自要求改分;或是要求其他教师更改试卷上的最后得分,例如,进行四舍五入
5、全校试卷批阅工作完成后,由教研组长将试卷统一收好,负责安排教师进行较卷
6、较卷后,各任课教师可以查阅试卷批改情况,并进行质量分析,若有批阅错误或是算分错误,由教研究组长与批阅试卷的教师进行商榷后进行更改,更改后,请教研组长在试卷上签字
7、各班的成绩入册以及平均分的计算由教研组长安排各科目的登第划分为优,90—99;良,75—89;及格,60—75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