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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2023学年度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挖掘、发现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经研究,拟订我校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方案
一、评选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班队委会委员,且至少任期一年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以上级精神为准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标准1热爱少先队组织,遵守《队章》规定,积极参与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队员中起表率作用2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谦虚诚实、孝敬父母,尊师爱友、艰苦朴素、关心集体、热爱组织,认真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敢于对不良现象提出批评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3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踊跃发言,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多看课外书籍,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学习成绩优秀4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认真地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班队干部,有一年以上的任期,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社会、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本班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2、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大队辅导员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有关部门的考核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提出初步候选名单,学校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票评选确定上报
四、名额分配“优秀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人数的5%评选推荐;
五、其它事项
1、每学期评选表彰一次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