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实习学生纪律规定
一、学习纪律规定
1、必须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必须参加所在实习基地针对实习生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讲座必须参加实习所在科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讲座,做好笔记记录
2、必须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实习经验交流和轮转讲课活动
3、必须参加学校或在实习期间组织的有关考试、考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不擅自调整或调换实习单位
二、实习学生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
1、实习学生寒暑假在实习结束毕业前两个月享受
2、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实习基地及各科室规定执行如节假日放假,原则上应在实习基地当地休假,若确须离开实习基地,需向实习基地主管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请假申请交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休假按旷工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三、实习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必须向学校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向学校实习管理科汇报,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报经实习基地主管部门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实习基地主管部门批准;事假四至七天(含七天),由班主任、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学校实习管理科审批;超过七天的事假报学校审批
2、请病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或所在的实习医院的诊断证明将书面申请及疾病诊断书等手续报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实习管理科审批、存查急诊应在病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则视为旷工
3、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准假科室、实习单位主管部门销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师,不得超期,超期按旷实习处理不假离岗,或假满未销者,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旷工天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规定的,按《**省**学校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4、学校因特别情况需通知实习学生回校,统一由学校实习管理科通知实习队队长和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并由实习基地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安排
四、实习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1、实习生考勤记录由班主任老师、实习队长、实习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后应首先在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各实习点考勤情况表由实习队长填写并按月书面报告学校实习管理科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实习管理科不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学生实习
2、缺勤认定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且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
3、缺勤处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未经请假无故旷实习者,参照《**省**学校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如实习单位对缺勤认定和处理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实习单位自主处理,学校参照实习单位处理意见给予当事学生相应处理
5、学生处分情况由学校实习管理科通知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6、缺勤、事假或病假累计二周以上,实习期顺延;并补交相关费用,其后续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参加高职及成人大专考试、参加就业双选会请假有关手续的管理办法
1、参加当年中职考大专、成人大专报名及考试的实习生必须经学校实习管理部同意后,再先向所在教学基地医院主管实习管理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获准后回学校报考,视实习单位远近准假为1—7天报名或考试完毕后及时返回实习基地继续实习若有借此之名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将严格按照考勤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参加就业双选会,必须经学校实习管理科同意,向所在教学基地医院主管实习管理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请假,假期包括往来时间视实习单位远近准假为1—7天若借此之名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参照《**省**学校实习管理手册》和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实习生因严重违法、违纪、违章,按照《**省**学校实习管理手册》和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生因各种原因需停止实习办理休学和退学,由本人写出申请,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后报实习管理科,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
八、处分规定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按校纪校规或学籍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1)未经学校实习管理科批准擅自变动实习单位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3)违反实习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4)与社会上不良人员勾结违法乱纪的
(5)给学校、他人、实习单位声誉、财产造成损害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其他违反规定的实习期间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如在受处分后表现良好,经本人申请,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规定提出申请撤销处分处分未撤销者,实习成绩不合格,缓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