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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障评估表(表一)单位评估时间年月日评估人员:陪检人员:序号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1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副矿长5责任制体系不健全扣5分,内容不全扣2分不配备安全副矿扣5分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审批、领导带班下井,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5每缺一项扣5分,内容不全扣2分3矿井配备技术负责人及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配备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的,扣5分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51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扣5分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有效证件上岗101人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上岗的,扣2分6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规程必须人人考试合格,措施必须传达签字51人未经过安全教育或规程考试不合格、安全措施未签字的,扣1分7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及时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调度室积极配合公司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矿井安全评估活动20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积极配合或未安排人员陪检的,扣20分/项8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援演习5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无年度灾害和处理计划、未组织矿井救灾演习的扣5分9必须按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排查、上报和治理,要求每月向公司安监部汇报一次矿井较大隐患10未按规定进行排查、上报和治理的扣10分,内容不全、隐患漏排的扣5分10现场杜绝出现群体违章、个体严重违章,积极排查和消除现场重大隐患20现场检查中出现群体违章、个体严重违章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扣10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