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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经常性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并负责实施督查与反馈总结,以促进学校各部门协调运转,确保学校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无法出席者要履行请假手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值周校长主持召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校长办公会,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工作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会议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要求主题鲜明、议事果断、讲究实效重大议题一般会前通知与会成员.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民主作风,有大局观念,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倡导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由责任部门或指定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校长或分管校长、汇报每位领导都要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定的,应及时向校长汇报或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和修改.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督办落实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行政工作会议有关决议或内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