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消防例会(可和其它会议合并举行),会上单位领导对各部门(部位)当周的消防工作情况和岗位防火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二、每年年初根据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制定单位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工作评比活动,采取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现场打分和干部、职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先出1-2个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1-2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三、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擅自增大用电负荷、任意动用、损坏或停用消防设施设备、随意阻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理,并限期改正
四、若单位职工违章操作或者失职造成火灾,扣除其当月奖金和年度奖金的二分之一,并赔偿火灾损失的三分之一,同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
五、除上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外,对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也要视其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六、每年年终组织力量对各处室、年级组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当年工作,部署来年工作,并表彰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