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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维护学校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学校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学校行政印章(含学校钢印),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各单位印章等
二、印章的管理.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学校行政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合同章,并指导、管控各部门印章.各单位需要刻制印章的,应由单位提出申请,校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校领导审批后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刻制并对印章进行压印登记后方可使用.各单位对印章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平时印章随用随锁,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封存,不允许携带印章外出各单位要确保印章存放安全.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盖章时要规范.监印人员要坚持原则,按规定用印对非符合规定的事项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当事人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单位须出具申请,由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校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掌管印章的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三、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学校印章主要用于学校公文公函、各级各类学生毕业证件、学校行为合同或协议、项目申报书(表)、成果申报或鉴定书(表)、专利申请书、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校发奖励证书、教职工工作证及学生证等用印.除学校授权的印章外,学校下属各单位印章原则上不对外使用,只能在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内使用严禁使用各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它契约类文书.学校钢印限于有关证书原件照片用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凭证的有效标志.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学校的公务章,代表学校领导人的身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印章的使用程序.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校长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分管校领导签发的拟文稿,方可使用校印.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按学校有关规定,经相关单位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批,方可用印.学校统计报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出国申报表等各类对外报表用印,须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校印.凡加盖印章的公文(包括便函、白头文)、报表、合同、协议、介绍信以及其它文件材料,应按归档的要求存档
四、印章的制发、收缴校内各单位的印章由校办公室负责制发、备案、收缴和销毁.校内印章的刻制应依据正式文件或校领导的指示,由办公室负责刻制、备案登记,领用单位负责人签领.校内各单位因单位合并、名称改变或因印章年久损伤需要更新换印章时由用印单位提出申请,经校领导审批后校办公室负责刻制并备案登记,用印单位到校办公室办理领取印章手续,发布启用印章的通知后,方可启用新印章.因单位撤销、合并、名称改变或更新印章而停止使用原印章时,将原印章交校办公室登记、封存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