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交通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乘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打闹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4、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5、列队通行道路时,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必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班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班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