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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校教职工依法履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在学校各岗位上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来我校交流半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来我校顶岗实习的大学生,我校外出交流不满半年的人员继续在本校考核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准确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行为符合师德师风规范要求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及管理水平、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等情况,重点是工作出勤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等
三、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依照我校教代会通过的教职工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分前勤和后勤两部分,前勤的文化课教师和非文化课教师分别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教辅人员按10%)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并适当向前勤倾斜
1、确定为优秀档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履行岗位职责出色,能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满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一般,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不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业务水平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任务中造成严重失误;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职业道德、廉洁从教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四、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主要根据综合量化成绩确定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绩效考核、聘期考核等有效衔接,侧重对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核考核要注重时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根据教师岗位特点,我校教师年度考核,根据学年度综合量化成绩确定
五、考核程序学校成立由校长、党总支书记李叶飞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2、党总支成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工作方案并公布;
3、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4、学校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情况和个人总结等,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5、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审议考核档次建议;
6、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档次;
7、按照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8、汇总考核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结果使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续聘、解聘、增资、晋级晋档、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原则上给予嘉奖,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可以记功奖励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由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发放奖金通过现有经费渠道解决,不计入获奖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七、相关问题处理1对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协助提供.对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3受党纪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和中《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受政务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该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务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档次;受党纪和政务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