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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成长成才的实践平台,设立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是在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工程技术中心共同管理实施的,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学生科技创新研究项目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的整体规划
(二)校团委负责项目立项的监督管理和结题证书认定
(三)学生工作处负责项目资助经费、工作经费的落实、监督、管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四)工程技术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立项、过程监管、结题、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查及项目成果的管理等;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以及处理该项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同时负责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简称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的组建、指导和日常管理
(五)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与项目实施办法,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的宣传、申报组织、项目申报书和经费使用范围与额度的初步审查等工作,及时将本学院项目申报及结题情况上报工程技术中心第四条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学校每年根据具体情况从事业单位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中预算20-5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基金,预算10-30万元用于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的勤工助学经费及奖励经费;从学生处工作经费中预算5万元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二)项目资助额度项目资助额度视课题研究内容及学科特点而定,原则上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不超过2000元/项
(三)经费拨付L项目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后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名下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即批准立项时拨付项目经费额度的30%;中期检查合格时再行拨付4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奖励经费分优秀项目奖励费和优秀指导奖励费对获得优秀结题的项目,给予项目组成员共1000元/项的科研奖励;给指导项目的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500元/项的指导奖励.工作经费60%用于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评审和结题验收评审等评审费用和校外专家讲座费用;40%用于项目展评交流、成果汇编、打字复印办公和校际间交流差旅费用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五条项目申报与立项时间学校将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展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个立项项目的执行时间为1年第六条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一)工程技术中心在每年的2-3月发布通知,受理申请
(二)申请人填写《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申请书》
(三)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提交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无项目指导教师的可直接将申请书提交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各学院(部)审核、初选后排序推荐至工程技术中心
(五)学生工作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确认
(六)工程技术中心会同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的名单并公示发布立项项目名单
(七)项目获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意见及资助金额,按要求修订研究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由工程技术中心和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任务书》合同任务书主要包含研究内容、结题目标、结题说明等无故逾期不签,视为自动放弃第七条项目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研究价值、应用价值
(二)研究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三)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科学可行
(四)预期成果明确,切合实际
(五)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六)选题内容不能与当年或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雷同或重复
(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A)在已有产品、材料、工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改进能够产生较大变化,并且效益得以增值的研究
(九)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指南中的项目
(十)企事业单位发布的指令性、应用性招标项目
(一)至
(六)项为项目立项基本要求,须全部满足;
(七)至
(十)项立项内容为可选条件,须至少满足一项对于部分发展前景较好的优秀项目,学校将滚动资助;项目较大的可以分期申报(须有总体规划)第八条项目成员要求
(一)项目成员必须是在校本科学生,且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并愿意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为3-5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不低于50%o项目成员应由不同年级的学生构成梯队,以便项目的后续孵化
(二)同一年度,每位学生参与的同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同年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与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
(三)已申报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上一年度项目且结题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申报
(四)原则上,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报项目研究领域相同或者相近,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与申报项目研究领域相同或者相近,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部)、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第九条项目指导项目指导由指导教师及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负责获准立项的项目组成员,应在指导教师或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研究工作及使用科研经费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同一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同一批次项目2项已指导立项且未结题的指导老师,或指导上一年度项目且结题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终止的指导老师不得指导下一年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由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组成,其工作职责、要求等另行规定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十条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在项目实施中,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更改实施计划,如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更改实施计划的,需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或精准资助专项学生指导团队、学院审核,报工程技术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项目研究期过半,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合同任务书》中规定的时间提交《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中期检查报告》第十二条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并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题报告
(二)合同书中规定的结题目标证明材料
(三)项目相应的研究成果(调查报告、论文、软件、文档资料、样品、仪器装置等).实物作品或样品须提交完整的实物和使用说明,并贴上项目简介.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第一单位署名必须是“大学”,必须按规定标注“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项目编号)”,发表论文须提供原刊审核,提交扫描件存档.项目成果获各类专利和比赛奖励(项目负责人为专利申请人之一,以获得证书为准),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扫描件电子版第十三条本基金资助的学生科技创作成果知识产权归作者本人所有,成果受益权按如下比例分配70%归属学校,30%归属作者第十四条项目结题应严格执行申报书中所拟定的目标要求,如没有达到目标要求,则不予结题对未结题的项目,经指导教师认定,确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申请,经工程技术中心批准后方可延期,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对无法延期的项目,提交终止报告,收回其项目经费余额第十五条经专家评审,从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中,拟评选不超过当年结题项目总数10%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第十六条结题项目经成果展示后,由工程技术中心将项目结题情况汇总报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并由三部门联合发文并颁发结题证书第五章项目监督第十七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工程技术中心有权终止项目
(一)无故不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材料的;
(二)无论何种原因,截止项目中期检查时,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工程技术中心有权做出撤销项目决定(-)项目负责人因休学、退学、长期出国、转学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
(三)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研究已无法进行的第十九条所有资助及工作经费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规范使用,同时接受计财、审计、纪检监察、上级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精准资助专项基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学校有关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项目管理、勤工助学费等工作经费应做到合理预算、统一管理,结余部分不结转使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各学院要积极推动本学院获批立项项目的研究和新项目的申报,并定期督查第二H^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