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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有关要求,我区编制了《石景山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共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五个方面、82项具体措施,其中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4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5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1项、生态保护行动计划12项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附件1北京市石景山区应对气候变化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土壤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生态保护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主要目标1空气质量目标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完成北京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要求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环卫中心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细颗粒物(PM
2.5)、粗颗粒物(TSP)年均浓度退出全市后30名年底前各街道办事处—2总量减排目标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要求对于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二、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3推进VOCs综合整治加强VOCs浓度高值区、治理过程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溯源排查,持续开展VOCs全流程整治,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加油站油气整治提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等减排工程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等部门—4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针对销售、使用、充电等环节,加快配套措施落地实施按时间节点完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级财政支持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增和更新的车辆原则上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长期在偏远山区或河湖区使用、无适配车型及确因工作需要等除外)对于具备条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专用或特殊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长期实施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因地制宜制定辖区新能源车推广、通行便利、停车优惠、配套设施建设等鼓励政策长期实施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交通支队—5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对生产、流通环节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等含VOCs产品开展抽检,强化对电商网络销售渠道含VOCs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线上和线下检测量达到北京市要求,抽检结果定期公示制定年度重点产品抽检计划,加强对溶剂型VOCs产品的抽检年底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YOCs含量产品组织施工工地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等方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使用符合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产品的相关要求对、账、检测报告等材料开展定期检查,并对10%的工地开展抽检,检查和抽检结果按季度与区生态环境局共享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工业涂装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标准的涂料、胶粘剂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含VOCs原辅材料检测超标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反债处置结果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工业涂装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含量产品长期实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按照北京市沥青混合料绿色评价技术指南,优先使用污染排放、能耗低的沥青混合料产品0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6加强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管控以涉VOCs排放行业为重点,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企业开展区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强化对审核企业的监管,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不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重点企业实施绿色诊断,支持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年底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7推进重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VOCs治理依照中关村示范区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园区规划环评,明确“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总量和减排路径;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VOCs排放特点,制定2023年VOCs治理措施清单并组织实施年底前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组织对古城汽修集群开展VOCs高值区域溯源精细化管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8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销售和使用环节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及清净剂、还原剂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重型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使用柴油和尿素抽测,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通过“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高压态势长期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夏季实施错峰装卸油,引导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6-9月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9削减固定源NOx排放量对居民“煤改电”用户过质保期设备进行更新及改造,补贴“煤改电”居民户采暖季电费,巩固“无煤化”成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对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开展深度低氮改造60蒸吨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10柴油车(机械)清洁化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区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区城市管理委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新增和更新的
4.5吨以下环卫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新增和更新
4.5吨以上环卫作业车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60%到2023年底,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均达到40%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环卫中心区财政局新增和更新的
4.5吨以下邮政车(机要通信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到2023年底,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均达到50%o年底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分公司—推进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等)、公务车辆更换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2023年11月起,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的燃料种类为柴油和天然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
4.5吨以上(含)货车,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具备在线监控功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优先保障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申办按时间节点完成交通支队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11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集体经济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在用非遒路移动机械监管,做好编码登记和进出场使用管理,要求企业使用规范合格油品,保证达标排放;鼓励本行业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将机械使用情况纳入绿牌工地评定办法;推进行业管理的施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国二及以下(含X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和电动机,戒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组织推进重点企业的国四货车、国二及以下(含X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加速自有及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登记状况的监督检查区住房城市飕设委依法将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并开展行业督导长期实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12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全年在区内主要道路完成
1.75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人工检查,加强对低速货车的路检抽查交通支队加大对摩托车非法上路行驶和非法改装的执法处罚力度年底前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记分长期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交通支队市交通委综合执法八支队—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3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鼓励重点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鼓励重点企业等用车单位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清洁运输长期实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14严控降尘量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公园管理中心区环卫中心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定期通报各街道粗颗粒物(TSP)浓度、道路尘负荷等排名情况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1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
2.5%左右,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制度2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强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约束作用,推进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按照北京市要求,逐步推进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5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在重点地区及有条件的施工现场积极推行土石方施工阶段防尘天幕、预拌流态固化土代替常规灰土肥槽回填等抑尘措施;深入推进扬尘治理“绿牌”工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标杆引领、正向激励作用,有效推动扬尘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加强扬尘视频监控平台使用,行业部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移送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罚,同时抄送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组织工地(场站)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强化工地(场站)出口100米范围内遗撒情况巡查,强化渣土车辆管控,做到“进门查证、出门查车”,杜绝车辆违规、带泥上路行驶长期实施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交通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属地扬尘执法效能,重点指导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街道加强执法检查,做好各类扬尘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通报,并及时向同长期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送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办法,加大对扬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曝光扬尘违法行为,营造扬尘执法高压态势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定期更新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拆迁拆违、线性工程、“小微工程”、裸地等扬尘管控台账,按月开展全覆盖检查长期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等部门16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区城市管理委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不断降低道路尘土残存量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道路尘负荷评估;对于遒路尘负荷较高的道路,区环卫中心及各街道组织及时整改各街道推进辖区内街巷规范化清扫保洁工作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环卫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7强化裸地扬尘管控区园林绿化局强化绿化过程技术指导,开展裸地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种植对短期无窿设或利用计划的裸地通过硬化、绿化等方式减少扬尘长期实施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做好扬尘精细化管理长期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石泰集团18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中关于餐饮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有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生态环境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餐饮项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推送共享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研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事前帮扶指导,并做好事中事后监长期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管以古城南路步行街、古城北路等区域及万达、台湾街、喜隆多等餐饮集中区为重点,推进餐饮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提升餐饮企业管理水平开展居民油烟治理试点工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相关街道办事处19排瓢爆顶管氨白之屋等强平花、尘加放烟竹扬控持续做好本区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对使用未备案及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落实《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长期实施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屋顶清扫保洁试点工作,提升辖区洁净度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长期实施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20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6月底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优化夜间施工证明办理条件和程序,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按照重大项目建筑垃圾运输通行保障工作方案,缓解建筑垃圾夜间运输噪声扰民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价办法,将夜间施工扰民纳入考核及信用评价加大违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年底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推进交通噪声治理工作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21提升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工作成效加强生态环境类诉求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重点解决市民反映集中的油烟、噪声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解决率和满意率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商务局区国资委
五、加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22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对涉气固定源和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等与交界区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打击交界处大气违法行为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强化区域空气重污染应对;实施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在北京市统筹下,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空气重污染期间,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督查检查执法长期实施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应急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23强化督导、执法和信息公针对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PM
2.
5、TSP、VOCs.NOx浓度高值地区及排名靠后的街道,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整改,推动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街道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专项,重点加强对餐饮、汽修、VOCs和NOx排放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的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加强排污许可工作技术审核,严格查处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加大对道路遗撒、扬尘、冒黑烟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置,对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曝光,形成震慑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要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等依法披露年度报告等环境信息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交通支队区融媒体中心24发挥生态环境经济激励引导作用按照北京市发布的绿色引领企业名录或清单,区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绿色金融政策鼓励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年底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市级资金统筹,持续投入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年底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施工扬尘环保税调控作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与区税务局落实完善“绿牌”工地表彰和施工扬尘处罚等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纳税主体和施工主体信息畅通,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施工扬尘环保税年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1目标任务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北京市的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水资源保护2加强饮用水保护结合水源地布局调整,9月底前制定出台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更新水源地取水量数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推进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区域规划,统筹实施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财政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按国家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汽修、医疗机构等风险源的环境执法,因地制宜完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定期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3加强地下水保护落实辖区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确保地下水质保持稳定对辖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开展丰、枯水期监测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促进辖区地下水涵养和保护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11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3程放市设板排易建配合市级部门开展2023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填报,按时履约组织本区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数据报送和核查工作,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完成国家碳市场履约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4完善重点单位碳排放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引导重点排放单位以节能减碳为目标,德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更新改造、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扩大新能源技术应用等,提升企业减排能力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委—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5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万元GDP能耗力争持续下降,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持续提升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4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达到市级要求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管控,提高用水效率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
三、水环境治理5强化生活污染治理配合市水务局推动五里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加大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错接混接点位及时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加强汛期雨水面源污染和溢流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聚焦汛期水质波动明显的河流,提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算子)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查、清理力度主汛期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查,加强对重点断面的监测和溯源排查9月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6加强医疗机构污水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定期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配置齐全,运转正常长期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7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放废水行为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质量审核,审核数量符合市级要求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8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入河排口巡查,问题排口动态清零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按照分级审批权限做好设置审批持续开展排查溯源和数据更新,实现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互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推进入河排口精细化管理,对水质异常的排口快速查找原因,及时组织整治推动“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全过程管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9巩固水体整治成效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加强汛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直排混排入河监管巡查力度,将小微水体管护等任务纳入年度总河长令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全区无劣v类水体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10强化监管执法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地表水体、入河排污口等开展专项执法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向河道倾倒及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长期实施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11落实监督指导继续实施覆盖到各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每月进行监测、评价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水生态修复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2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配合市水务局做好永定河生态补水工作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13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持续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降低汛期面源污染影响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14开展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莲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15加强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基本项目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1目标任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二、全面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2保障建设用地土康环境安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乐或者达到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位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期施长实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3加强土壤污染工业源头防控加强工业园区土壤环境管理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合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巡查检查、定期监测,并督促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O年底前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预防新建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新改扩建设项目,督促依照环境影枸评价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新建涉及汽车整车制造、显示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等行业的建设项目,督促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规范管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规范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防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落实市级部门要求,开展涉镉企业排查工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加强潜在污染工业企业土壤环境管理督促加油站等具有储存、输送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坦地管道和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者采取防渗漏措施,督促埋地储罐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及时报告埋地储罐基本信息并定期巡查、检修、监测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4优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制度督促依法调查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督促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在规划指标确定前完成;法规实施前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情形,在供地前完成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逐步增加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面积持续推进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开展风险筛查筛查2022年度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筛选土康污染风险较高的地块完善筛查台账,更新地块现状、开发利用情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信息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防控超筛选值地块风险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督促采取防止污染扩散等风险防范措施暂不开发利用受污染建设用地,督促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拟开发利用受污染建设用地,督促制定风险管控、修复方案并实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是设委加强风险管控、修复过程监督管理涉及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土爆污染治理监督检查,住房城市建设部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完善效果评估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督促按照承诺的时限和措施完成转运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并备案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转运土壤风险防范、受污染区域生态恢复试点,开展阶段性评估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强化后期监管对开展后期管理的地块,督促编制、备案并实施后期管理计划对地块后期管理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5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强化规划统筹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编制、审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的依据,纳入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对规划范围内涉及工业生产的地块进行筛查,筛选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地块未对土爆污染风险较高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宜规划为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用地以及中小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持续推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三、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6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做好公园与绿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公园管理中心八大处公园管理处石景山游乐园永定河森林公园管理处四拓展强化未利用地保护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7防控未利用地土壤污染加强未利用地保护组织对滩涂、沼泽等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推进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巡查检查、监测等发现土壤污染风险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并控制开发利用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清除污染、实施修复持续推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五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8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普法宣传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园林绿化等部门开展法规培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贲任意识开展面向工业企业的普法宣传,增强相关责任主体的土堞污染防治意识加强面向公众的宣传,普及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长期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园林绿化局—9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清运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健全小微医疗机构医废收运体系鼓励依托工业园区等危废暂存设施,开展服务小微产废单位的工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交通支队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或合帚级部门完善绿电交易机制,组织开展市场化绿电交易年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国网北京市石景山区电力公司6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进传统行业的低碳化改造,依托工艺更新、重大节能装备、余热余压利用等手段,推动装备、材料、医药等行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化发展落实数据中心减碳要求,有序关闭腾退低效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存量数据中心,强化存量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推进氢能、液体冷却、可再生能源等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年底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园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委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强化园区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推进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8%年底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0实行信息共享制度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情况、地块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等;规划资源部门共享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年度供地计划、重点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转让计划等;住房建设部门共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情况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共享关停退出企业情况等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1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开展工业污染源头监测按计划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监测,对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工业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存在污染迹象或特征污染物含量呈现上升趋势的,督促采取移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等措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加强建设用地执法检查对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污染物含量超筛选值且尚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或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加强违法开工接设执法检查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时效及规范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未利用地执法检查结合卫片执法工作,查处倾倒垃圾、侵占使用等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到位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1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2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部门会商、进展报送、专家咨询和信息共享机制年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3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构建生态廊道,连通物种栖息地加快生态林断带织补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护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改造硬质护岸,恢复河湖库自然岸线,提升河流横向连通性,保持现有自然岸线总体格局不变,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总体不降低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统筹生态补水流量过程,结合实际,分时段、分河段、分流量开展阶段性生态补水,协同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4加强监测评估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2023年鸟类、鱼类、大型真菌等生物多样性调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良好生态环境指示物种观测工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
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5深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应用根据“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组织完成分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内容的修改年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属地职责,加强辖区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管控年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6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配合市级部门,加强石景山区自然保护地协同监督管理,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委7统筹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完成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本市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关注已完成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绿化效果持续推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提质”,森林覆盖率达到市级要求统筹管理两轮百万亩造林、五河十路和绿隔地区生态林,实施分级分类管护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树种组成及分布格局,推动建立可持续的近自然森林经营与管理模式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建设,一绿地区实现规划绿地面积
0.6公顷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财政局持续扩展绿色空间,推进衙门口城市森林腾退地块续建工程,推进小微绿地建设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按照市局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湿地修复工作,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协同有林单位共同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园管理中心永定河休闲森林管理处
四、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8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度,推动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标准化,探索开展2022年全市GEP核算,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基础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气象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9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10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按照本市森林城市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区园林绿化局—11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应用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应用,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12完善生态保护补偿以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为基础,落实市级部门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年底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8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落实低碳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和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持续增长推进非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5%建筑领域碳排放持续下降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以及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开展产能建筑试点,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年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国资委9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全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下降3%建立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占比不低于60%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完成市级下达的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任务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新增再生能源供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热面积持续增长10加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4.7%左右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11强化低碳试点示范落实全市2023年低碳试点建设工作要求鼓励优先应用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多种技术,培育碳绩效领先的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金融办12控制农业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调查,研究甲烷控制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生物质能清洁高效利用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
四、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13加强适应气候变化顶层设计落实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工作要求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科委、园区管委会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14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促进园林绿地碳汇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建立适合本地生态系统的有机物排放树种库新增城市绿地
6.8公顷年底前区园林绿化局—15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推广开展“海绵校园”“海绵公园海绵道路”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新增1平方公里海绵城市面积年底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完善城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绿色斑块、绿色廊道、城市生态安全调控系统、城市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和城市风道建设
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和能力建设16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和调度,形成分级管理、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6月底前区生态环境局—17提升统计核算能力按照北京市要求,推进区级碳排放核算体系窿设,逐步构建自下而上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强化碳排放分析快报机制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18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对节能减碳的绿色项目、绿色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构建,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年底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金融办—19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低碳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应对气候变化展区,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委宣传部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义务植树和低碳出行,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理论知识、碳市场相关等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力度,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推动低碳发展本领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组织部—20参加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论坛等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活动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